PPP成功的關鍵并不是融資,而是找到一個合格的合作者。不夸張地說,找到了符合條件合作者,就意味著PPP已經成功了一半。政府采購為政府找到
PPP成功的關鍵并不是融資,而是找到一個合格的合作者。不夸張地說,找到了符合條件合作者,就意味著PPP已經成功了一半。政府采購為政府找到PPP合格的合作者,提供了較為有效的工具和條件。
財政部2014年印發(fā)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政府采購的對象既不是貨物,也不是工程,更不是服務,而是政府的合作伙伴。那么,政府需要找一個什么樣的合作者呢?
筆者認為,作為PPP項目政府的合作伙伴,應當符合以下幾方面的要求。一是長期投資的目標。作為政府的合作者,投資一個PPP項目其目的是為了進行長期投資,而并非一個短期的財務投資。通過對這個項目長期運營管理獲得合理的收益,為了提高項目收益,合作者會通過改進技術和管理效率,來降低運營和管理成本。二是具有相應的管理經驗。合作者應當對類似項目有一定的管理經驗,這個管理經驗最好能夠以業(yè)績的形式反映出來。三是創(chuàng)新的能力。創(chuàng)新是PPP能夠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根本所在,如果沒有創(chuàng)新,PPP所能發(fā)揮的作用有限,特別是對于完全政府支付的項目。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能力的企業(yè),不僅僅提高項目運營效率,更重要的是減少財政支付壓力,在不提高財政支付情況下,高效供給公共產品和服務。四是承擔相應風險的能力。合作者應當具有一定的風險承擔能力,特別針對市場經營風險、融資風險具有較強的防范能力。因為PPP項目一般投資規(guī)范較大,如果融資能力不夠,會直接影響項目進程。五是具有基本資本的實力。PPP項目一般投資規(guī)模較大,要求投資者自有資金占20%至30%的比例,這也是對投資者最基本資本實力的要求。六是擁有良好的社會形象。作為政府合作者,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因為PPP項目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即使是聯(lián)合體,也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七是具有契約精神。主要體現(xiàn)在過去的合作中沒有因自身原因導致項目合作終止,或在其他方面因沒有較好地遵守合約而導致合作失敗。
按照上述要求,政府該如何選擇合作者?需要做好兩方面的工作,即明確工作任務、引入競爭機制。明確工作任務是基礎,引入競爭是關鍵。雖然說政府在PPP項目中選擇的是一位合作者而非一項工程,但選擇的合作者一定是基于能夠勝任某項任務的合作者,而這項任務必須是明確的。例如,如果一個污水處理廠采用PPP,其任務一定是污水的處理能力,而非投資額度。只有明確了工作任務,可能的合作者才能夠根據自身的實力決定是否參與或以什么樣的方式參與項目的競標環(huán)節(jié)。
政府在選擇合作者時,應當盡可能選擇具有競爭機制的采購方式。為此,《辦法》特別增加了競爭性磋商的采購方式,其目的是增加競爭環(huán)節(jié)。由于PPP項目本身的復雜性,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如何有效克服這一障礙,只能依靠競爭機制。只有在競爭機制下,才能夠充分展現(xiàn)競爭者相關信息,競爭越充分越能充分發(fā)揮這一作用。